案例,有個例、實例、個案等幾種提法。最初起用“案例”一詞,是醫學界對醫案及個別病例的統稱。具體講,就是對病情診斷、處理方法的記錄,以便有據可查。根據案例,我們可以對相關問題進行深入的研究分析,挖掘發現,從中尋找帶有規律性、普遍性的成分,這是應用性學科最快捷、準確的研究手段及方法之一。在心理學、管理學、教育學、醫學、法學等學科中,案例分析早已成為最行之有效的研究工具。而作為應用性極為廣泛的公共關系學,其案例分析研究同樣在整個體系中占有重要位置。
總的來說,案例在不同的領域,不同的人們認識當中說法不一樣。一些觀點認為,案例是含有問題或疑難情境在內的真實發生的典型性事件。另有人認為案例是研究者感興趣的一類事件中的一個實例。對這兩種觀點進行綜合,所謂案例就是指人們對已經發生過的典型事件捕捉的記述。類似于故事,但又不是一般的故事。
案例的戲劇性與人們常見的戲劇性感受不大相同,案例的戲劇性是這個故事當中有事件發展的高潮之突破,即故事當中有明顯的沖突環節,和主人公是如何化解沖突的行為和思考。正是這些沖突環節和矛盾呈現破解細節讓人耐人尋味,因此,一個好的案例是一個好的戲劇片段。
意義未盡性
所謂意義未盡性,是指案例當中含有多種可能性,能啟發人們更多的思考,啟發人們產生人類的某種共同情懷和不一般的感受,從這一點來看,不是所有事件都可以成為一個好的案例。它在人們的廣泛生產生活當中具有很大的偶然性。是人為不可造就的。正如草船借箭一樣,事前有很多因素可以控制,但一旦事件發生就絕非人力完全把持一樣。這也就是世界上很少有影響廣泛的案例故事出現的根本原因所在。也正是這一點,表達出案例本身所含意義的未盡性。正所謂智者見智,仁者見仁是也。